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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71 更新时间:202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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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系列主题活动,请各科室接到通知后,组织科室成员按要求开展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委、济源市文明办的有关精神,以倡导文明校风为目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树立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观念,倡导健康、和睦、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家家户户争当“文明家庭”的浓厚氛围,逐步实现和谐校园,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评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15日,分宣传发动、创建评选、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1.6月1日—6月15日,宣传发动阶段。各科室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各科室要组织学习“文明家庭”的创建条件,做到整个创建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6月15日—8月31日,创建评选阶段:号召全体教工对照文明家庭标准,在生活中落实提高,以自荐和科室推荐的方法评选出本年度学校“文明家庭”。整个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教职工主体这条主线,真正做到群众议、群众评,把群众公认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3.9月1日—9月15日,总结表彰阶段。学校要在教职工评选的基础上,对创建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从中发掘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三、创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将创建活动列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评选方法:各科室要按照评选条件,以家庭为创评主体,采取家庭(个人)申请,群众评议,科室审核推荐、学校张榜公示的形式开展。 3.评选名额:“文明家庭”评选名额以科室为单位,每个科室1——2个家庭。 4.上报时间:请各科室于9月1日前按要求将本科室的推荐名单上报校工会,由学校研究审核后予以表彰。 2021年6月1日 附:“文明家庭”创建条件。 “文明家庭”创评条件 (1)爱国守法,家人品德高尚,爱校敬业、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 (2)乐于学习,勤劳致富,能坚持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3)尊老爱幼、家庭幸福、邻里和睦,受到公认和好评。 (4)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反对陈风陋习,不参与赌博。 (5)勤俭持家,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家庭生活文明健康。 (6)尊重、赡养老人,婆媳关系融洽。 (7)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 (8)亲友邻里互助互爱,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9)科学理财、勤劳致富、合理消费。 (10)细心养育、教育子女、不参加黄赌毒及邪教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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