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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26    更新时间: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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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和我省教师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及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实现教师终身学习。

二、基本原则

(一)教师为本,协同创新。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能力测评为基础,按需施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化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化科学、持续发展。统筹协调有关培训院校(机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凝心聚力、各司其职、协同创新,全力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

(二)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明确省、市、县、校各级职责。按照“省级培训抓重点,市、县培训保全员,学校研训重应用”的体系分级推进。省级负责搭建平台,开发资源,重点对中小学校长、培训者和骨干教师进行提升培训,对高中教师实施引导培训计划;市、县负责组织项目调研、研制实施计划、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和测评,建立以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网络研修社区,并监管和指导能力测评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校本研修规划和管理,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动应用。省教育厅将依据地域教育信息化程度,兼顾实施“提升工程”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系统性与针对性,分类别、分区域、分年度实施,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三)骨干引领,全员跟进。省、市两级骨干教师先行培训,经培训的优秀骨干教师要在全员培训、校本研修中发挥培训者或辅导者作用。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校和示范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师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员培训顺利进行。

(四)坚持标准,注重效益。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两标准一指南”(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合理安排学时分配,积极探索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切实使教师能够尽快将培训转化为教学实践、切实提高信息化教学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比重。正确处理学时与学分的关系,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制度,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采取适当方式,惠及所有应当参加培训的教师,力求“提升工程”效益最大化。

三、总体目标

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分层分类、逐步推进“提升工程”的实施,确保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在2017年底前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提升工程”专题培训,其中省教育厅依托“国培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开展50学时的全员培训,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五年一周期360学时之中;各地依托“市培”、“县培”、“校本”等开展50学时的先导性培训或持续性全员培训,并根据各地规划和实际,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或校本研修任务之中。通过培训,建立开放式、多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促进一线教师将信息技术有效融于学科、有效融于教育教学、有效融于课堂,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有效选用教育部开发的针对性测评工具,开发适合我省实际的培训测评和发展性测评工具,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培训项目

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指导推动全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开展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评审推荐活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制度,逐步实现“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等项目与“提升工程”的融合和衔接。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纳入“提升工程”统筹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

实施河南省“提升工程”管理者专项培训计划,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实施河南省“提升工程”骨干培训者专项培训引导发展计划,省级安排或统筹调整其他专项培训经费,每年计划培训2000名培训者骨干教师,发挥其在全员培训中示范、引领和辅导的作用,并从中遴选优秀者担任“提升工程”授课教师;依托省域内高等学校学术力量,通过申报遴选,根据条件,适时成立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凝练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究方向,汇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究队伍,开发工具,研制标准,培养人才,为我省“提升工程”的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实施全员培训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信息技术提升培训列入“国培计划”。根据我省各市、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2014年,先期在教育信息化发展程度较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已经达到示范性标准的26个市、县启动实施,培训教师人数约20万人;教育信息化发展尚待大幅度提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已经或即将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的市、县,2015年至2017年实施,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每年培训教师2030万人(见附件);将普通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列入省级培训引导发展计划,20142017年,采取多种形式,逐年分批完成全省高中教师的提升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另文通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级统一安排,负责开展区域内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先导性培训或持续性全员培训。以此,推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常态化。

2015年至2017年,采取市、县申报制,一年完成全员培训或一年完成50%培训任务,各地要依此做好规划。要以“提升工程”为契机,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不断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引导建设力度,使其更好承担培训任务。未设立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县(市),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可依托区域内优质中小学建立“提升工程”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区域内培训实践、指导和业务统筹任务,确保全省“提升工程”有条不紊进行,力争2017年底全省完成全员培训任务。每年省教育厅将开展项目考核评估、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四)创新培训模式

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上研修、校本研修和教师自主研修有机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要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组建河南省“提升工程”讲师团,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送教宣讲及学科教学分享活动。中小学校要将“提升工程”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观课磨课、教学竞赛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五)开展能力测评

省教育厅负责开发选用符合我省需要的测评工具(系统),市县负责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组织管理工作。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各市、县和学校根据我省全员培训推进进度,本年度“提升工程”实施前组织中小学教师分批、分步参加全员测评。实行动态化测评,明确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各环节的指标体系,使参训教师能够有针对性的学习和提高。注重理论测评和实践应用测评相结合,理论测评由参训教师通过测评系统完成,实践应用测评由学校测评小组通过课堂实践完成。各市、县要建立动态分析机制,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针对教师个人、中小学校、区县不同主体的测评数据库,并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六)项目引导推动

2014年至2017年,计划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建设引导发展计划,全省规划建设30个省级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引导各市、县建设40个以上市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计划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建设引导发展计划,全省规划建设300个省级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引导各市、县建设600个以上市级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计划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引导发展计划,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规划建设30个省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引导市、县建设100个以上市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计划开展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教学技能竞赛、优秀课例征集、示范课等活动;计划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网络名师课堂工程,全省规划建设100个左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网络名师课堂,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科及幼儿园教学领域,聚焦学科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教师积极参加能力培训和应用实践的激励机制;通过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示范校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指导下成立由厅领导牵头,由师资、人事、财务、基础教育、电教、教研等部门参加的省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遴选专家成立“提升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评审、检查监督、质量考评等;依托“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合并设立“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地点设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成员由电教、教研等多部门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的调研、绩效考核等具体事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提升工程”列入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整体规划,做好与各项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的统筹与衔接,落实教师培训的各项政策,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和教师教育绩效考核体系;要参照省教育厅做法,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要积极协调,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在“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各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创造环境,为教师校本研修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费保障。省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能力测评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并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政策从2013年新增生均经费60元中切块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先导性或持续性培训,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5%中安排专项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并持续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培训,建立以校为单元的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推动培训的常态化。

(三)制度保障。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同时,将各地开展“提升工程”的情况纳入教师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实施“提升工程”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培训制度,确保“提升工程”有效实施。

(四)绩效保障。采取公开招(邀)标的办法,遴选高水平机构(院校)承担“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建立“提升工程”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教师培训学习、教学行为改变、信息技术应用绩效评价体系,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实施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实行测评分离,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评估实效。利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进行动态监测,省教育厅将对各地的实施情况,发布年度和周期报告;对培训院校(机构)实行绩效考核,并按照“国培计划”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予以动态调整。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对在“提升工程”中实施较好的市、县,省教育厅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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